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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股8日起暫停實施指數熔斷機制
日期
2016-01-08
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-01-07 22:57
經中國證監會同意,上交所、深交所及中金所決定於1月8日起暫停實施指數熔斷相關規定。
中證監表示,引入指數熔斷機制的主要目的是為市場提供「冷靜期」,避免或減少大幅波動情況下的急促決策,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。熔斷機制不是市場大跌主因,但從近兩次情況來看,沒有達到預期效果。
據上交所1月7日消息,為維護市場平穩運行,經中國證監會批准,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自2016年1月8日起暫停實施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》第四章第五節規定的「指數熔斷」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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