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2012-09-04 20:54
金管會表示,兩岸貨幣清算合作被忘錄簽署後,1個月內金管會將配合完成相關法規修正,屆時國際業務分行(OBU)及國內外匯指定銀行(DBU)將可辦理人民幣業務,無須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。
銀行局長桂先農表示,兩岸貨幣清算備忘錄後,據兩岸條例第38條規定,人民幣管理只能用外匯條例來管理,屆時國際業務分行(OBU)及國內外匯指定銀行(DBU)將可辦理人民幣業務,無須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。
桂先農進一步表示,待兩岸貨幣清算MOU於2個月生效後,金管會也將積極推動「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」及「以台灣為主之國人理財平臺」外,另將於9月30日前完成廢止相關法令禁令,以使銀行得在合作備忘錄生效日起,辦理人民幣業務。
另外,為使銀行承作業務而持有的人民幣部位有適當資金運用管道,金管會表示,規劃於合作備忘錄生效前修正「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」、「工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」及「工業銀行設立及管理辦法」,擴大銀行得投資人民幣計價有價證券範圍。
桂先農表示,目前銀行子公司在大陸設有租賃公司5家、創投2家,金控子公司設立租賃7家、創投1家;且在大陸已有10家國銀的分行開業,設立7家辦事處;而大陸銀行在台灣已有2家分行開業、設2家辦事處。
到6月底為止,47家OBU、18海外分行辦人民幣業務,共吸收存款274億人民幣、授信餘額39億元人民幣;兩岸通匯98年全年只有3164億美元,99年4416億美元,100年5526億美元,顯示兩岸經貿通匯往來一直在往上提升。
OBU、海外分支機構已投資大陸地區發行有價證券27.87億元人民幣;投信設立參股大陸基金管理公司已有5家、其中有1家已開業,投信設辦事處2家。12家證券商設立25個辦事處。保險業核准參股9家,已營業6家、設14家辦事處。
桂先農表示,兩岸金融互動很活絡,金管會將以「一個主軸、四個層面、五個核心、十大亮點」來推動兩岸特色金融業務。
此外,媒體報導,依照香港規定,人民幣存款客戶每人限開1戶,每日限額則為人民幣2萬元;客戶得將人民幣由香港匯入大陸的同戶名帳戶,但每人每天不得超過人民幣 8萬元。台灣初期在開放銀行開辦人民幣存款業務時,應該也會限制額度。對此,桂先農僅表示,銀行局目前沒有此規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