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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經快訊
A股有望迎來重磅助推器!公司法回購條款正式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
日期
2018-10-23
資料來源:華爾街見聞
 
作者: 許超
 
2018-10-22 20:27
隨著公司法草案回購相關條款正式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,A股有望迎來重磅“助推器”。從美股經驗上看,歷次股災中企業回購都扮演了穩定市場的重要角色;回購也是本輪美股牛市的最重要推手,金融危機以來,美國上市公司已斥資4.4萬億美元回購股票,規模甚至比美聯儲QE還多8000億美元。

隨著公司法草案回購相關條款正式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,A股有望迎來重磅“助推器”。

新華社消息稱,公司法142條修改草案正式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,將現行規定中“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”修改為“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畫或者股權激勵”;增加“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”和“上市公司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損害,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”等情形。

華爾街見聞之前在會員專屬文章《救市措施又來了?!如何理解公司法修正案新增條款》中提及,從國外經驗上看,回購是應對股災的重要的工具。1987年美國股災發生,約有650家公司宣佈回購本公司股票,加上此前已宣佈回購的350家公司的持續回購行為,也穩定了當年的金融市場。又過了10年,亞洲金融危機發生時也出台了緊急規定:受市場影響導致股價非正常下跌的上市公司可以回購股份。

同時,從美股經驗上看,本輪美股牛市中,企業回購一直是推動股市上漲的重要原因。自金融危機以來,美國上市公司已斥資4.4萬億美元回購股票,規模甚至比美聯儲QE還多8000億美元。

隨著國內股市最近不斷的震盪,A股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情形不斷上演。但現在市場回購面臨的最大障礙在於:現行《公司法》只規定了4種公司回購股份情形:減少股本、與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、股權激勵、收購異議股東股份。並未明確維護資本市場穩定的“護盤”行為是否合法。

在國內,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早已得到監管政策允許。今年10月中旬,深交所發佈了《增持及回購公告格式》,細化了對增持主體、內容、實施情況的披露要求,助力支持市場增持回購行為。

市場普遍認為,此次修法擴大了股份回購的條件與場景,同時簡化股份回購要求,並明確了回購規模、庫存持有期限等制度細節。在這次基礎上新增“上市公司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損害,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”這一條件,使得上市公司可以主動穩定股價,提高每股淨收益。成熟資本市場發展歷程中,股份回購已經成為了重要資本運作工具,曾多次在金融危機或者在市場下跌時期發揮穩定市場的作用——上市公司通過實施回購計畫,提升每股價值,增強投資者的信心,從而成為“救市”的路徑之一。

*本文來自華爾街見聞(微信ID:wallstreetcn)。開通華爾街見聞金卡會員,即刻獲取金融市場體系化服務。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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