眾議員薛曼說,美國國會第一次透過這個決議案確認對台六項保證,也要敦促行政部門公開重申對台六項保證的重要性。
根據這項決議案,美國前總統雷根的六項保證包括︰
1.美國不會設下結束對台軍售的日期;
2.不會更動台灣關係法的條款;
3.不會在做出對台軍售的決定之前與中國協商;
4.不會做台灣與中國的調人;
5.不會改變對台灣主權的立場,也就是這個問題必須由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,美國不會壓迫台灣和中國談判;
6.美國也不會正式承認中國人對台灣的主權(US would not formally recognize Chinese sovereignty over Taiwan)。
此法案關鍵在第六項「美國也不會正式承認中國人對台灣的主權(US would not formally recognize Chinese sovereignty over Taiwan)」,對台灣來說國際上的空間是否會應此加大,應該還是有難度,但是可以觀察後續陸方態度反應。(而這一切都是在通過法案後的事)